投訴人承租新北三峽的店面,經營洗衣店12年的時間,不過房東突然說不租了,投訴人就指控,房東在點交時都不出現,直到寄存證信函時才願意出現。投訴人相當氣憤,明明已經提前要退租,指控房東遲遲不點交,事後還扣走20天房租。
溫小姐指控去年6月,才跟房東續約3年,沒想到11月26號,房東卻臨時通知不租了,並要求一個月退租搬空,溫小姐說為了避免,多交一期房租,她提早在14號整理好房子要求點交,無奈房東一再拖延,還要求重新粉刷油漆,儘管27號就完成,房東卻又拖到隔年1月5號才出面點交,中間店面閒置的20天也照收租金。
投訴人溫小姐:「我們14號就順利搬離,請房東來點交,他就是一直不想點交,他就說招牌沒有換沒漆油漆,我已經幫你油漆漆好了,麻煩你來點交,直到5號你來給我退租,你現在(房租)給我從15號,一直扣到5號,我覺得很不合理。」
溫小姐好無奈,當初臨時被通知不租了,趕緊花半個月時間,尋找新地點開店,但新店面都開了,舊店面的押金還有4萬多元,卻沒下文。投訴人溫小姐:「房東先生他是說不收房租的,我說好你既然不收房租,那我就算了幫你把油漆漆好,可是我覺得他這樣扣(押金),我覺得很莫名其妙,我很不舒服。」
實際致電房東沒有回應,不過在12月底,房東太太就曾在投訴人文章底下留言,強調有依法律程序通知不租,也願意支付一個月租金賠償,但這回對投訴人來說,無故被扣20天4萬多元租金,至今討不回來,也不排除上法院對簿公堂。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