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透露,原本的家為30年的社區,後來買了新建案的社區後,收到帳單卻嚇了一跳,因為多了一筆分攤公共電費,讓他傻眼問「想知道是從哪年改的法規?」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他表示自己家裡是30年的社區,帳單從未有分攤公共電費,但買了新建案後,卻需要多繳一筆「分攤公共電費」。
從原PO發布的照片可看到,原本舊社區僅需繳流動電費999元,但搬到新家後,電費卻增加到1524元,其中流動電費為431元,但分攤公共電費卻高達1102元,將近是流動電費的3倍,讓他倍感疑惑「想知道是從哪年改的法規?」
網友看到後表示「你不付公電,就是管委會要付,相對管理費比較高,羊毛出在羊身上,公電不可能沒人付」、「你們的公電很重」、「算是花錢買一些很炫炮的燈光效果給路人看」、「所以我買外觀都沒燈的,社區沒有設施的」。
而有內行人指出,通常新大樓是建商當社區的管理負責人的時候,跟台電申請分擔到各戶的,如果要改為由管委會支付,要區權會通過,所有區權人簽名同意,然後管委會去跟台電申請。「我們224戶,每2個月的公電也破千,大樓有水景池、游泳池的過濾馬達運轉,超高大樓(30+5層)的四台電梯、停車場的排風機、大廳的冷氣,公電省不下來。」
(封面圖/翻攝自「買房知識家 A你的Q」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