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先收押金、簽約時另加收費用 租客不租控不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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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羅東一處出租套房,房東被多名租客指控,看屋時談好的價錢、給了訂金,卻在簽約時另外加上管理費、水費等,有多名租客指出這是這名房東的一貫手法,還有租客看到合約後不想租了,明明沒簽約卻被房東苛扣訂金,租客只好報警提出民事訴訟。

租客不滿控訴,宜蘭一處出租套房的房東不誠實,訂金、合約都有糾紛,一開始看房價錢都滿意,後來和房東簽約時,卻看到房東自備的合約上另加項目,租客:「(管理費這樣增加多少錢),一個人200塊,掃地也沒有在掃,因為我們沒有公共電費表,那我就去算嘛,大概超收一倍左右。」

還有房客還沒正式租屋,只付了訂金8300元,同樣也在簽合約時遇到問題虧很大,租客:「他當初沒有提到管理費之外,跟我講的是水費免錢,後來簽約的時候,那才發現合約書上寫著,每個月還有管理費200元,以及水費200元要支付,房東就說好,你不簽,那付的訂金他也不會退。」

旁人提醒這是房東的慣用手法,受害的還不只這兩位。有租客去年11月承租,房東除了在簽約時增加費用的慣用手法,還在租客要搬走時,扣兩個月房租的押金,還再要求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租客:「我已經很提前,大概兩個月前就跟他說我要解約了,我覺得兩個月的租金也夠他去找新的房客了,他又說他的室內空間桌子有被我損壞,我有(租屋處)原始照片留存,所以我們有去上調解庭。」

還好有提出入住時的空屋照證明,租客才成功維護自己權益,警方表示11日接獲報案,有聯繫上房東,不過這名房東仍然表示不退訂金,警方指出此案屬於民事糾紛,會協助報案人走民事訴訟,房東態度超強硬,租客紛紛站出來指控,並有人打算提告,只是房東針對指控,實際詢問房東沒接聽電話,沒有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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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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