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民眾隨手拍下的照片,引發網路熱議,大家聚焦的是這家小吃店的徵人紅布條「保底四萬、享有勞基法」,有人疑惑怎麼不是享勞健保,有人留言「小吃店哪來的勞健保別想太多,勞健保不是基本就有的嗎?搞得很像是公司施捨一樣」,還有人說,「笑死這代表台灣職場有多黑暗,你不懂照勞基法才是最難的」,真的是這樣嗎?
民眾:「他要經營這麼昂貴的,勞工代價(人事成本),他還要經營得很好的話,可能利潤很少,這老闆算是很有良心,理論上是超佛心的,可是要實際應徵才知道。」
普遍民眾都覺得小吃店,礙於成本很難讓員工,享有勞基法基本的規範,備料的員工洗碗的阿姨,又或者是早餐店裡,什麼都要會的店員。早餐店老闆:「每一個服務行業都不一樣的,工作性質也不一樣的,所以說勞基法來講的話也要看店家他所開出來的條件為主。」
其實業者都清楚要符合勞基法的條件,不外乎要有勞健保,還包括勞退金額資遣費,薪資怎麼計算、加班費、排班休息時間變形工時等,休假基本的病假生理假,還有育嬰假等等,真要完全照勞基法走,除生意很好的店家,高成本的人事費用對利潤不高的小吃店恐怕是一大負擔。
(封面圖/翻攝自爆怨公社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