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養毛小孩的民眾要注意了!未來如果騎機車遛狗狗,或者將貓狗單獨留在車子裡,都可能觸法,最重可開罰新台幣1萬元!
民眾走在路上,都曾看過狗狗被鍊在機車手把上,可能被遛著走,或者坐在騎士前方的腳踏板上,不過這些行為未來在台北市都將被視為「違法」、「開罰」的行為。台北市動保處為保障毛小孩「居住權益」,修改「動物飼養基本照護規則」,其中較過去以往不同的是,特別明訂飼主不得以汽車,機車來牽引貓狗、汽車駕駛也不得單獨將犬貓留置車內等,違者開罰2千至1萬元。
根據《聯合報》報導,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峯表示,飼主要載運貓狗的時候,應該要使用運輸籠或寵物背袋,如果環境溫度超過30度,還要提供降溫、通風等設備。這項法令初期將以勸導的方式進行,正式上路後,違反規定者最重可處一萬元罰款,並可連續開罰直到改善為止。
這項「動物飼養基本照護規則」的修改範圍也規定,貓狗在住家內也有一定的居住空間規範,例如,未達5公斤的小狗,飼養空間底面積0.5平方公尺,寬度達90公分以上,高度要能夠自由站立、坐下;若是5公斤至15公斤犬隻,底面積則增加到1至1.5平方公尺,逾15公斤則要超過2平方公尺。至於飼養犬貓的部分,底面積同樣視體型大小而定,且空間必須扣除貓砂盆後,須達0.225至0.45平方公尺不等,寬度為45公分以上、高度60公分以上。
有部分民眾質疑,貓狗居住環境都在飼主的私人居家領域,難到動保團體要挨家挨戶查訪?對此,動保處解釋,這部分主要還是得要透過民眾檢舉,才能真正落實。這項法令初期以規範犬貓為對向,外來不排除擴大到層面,如兔子、兩棲類等寵物,也可能納入規範。
對於進來新聞不斷傳出虐待貓狗動物,甚至只給予「死不了」的生活空間和飼養方式,引發不少動物保育團體齊聲撻伐,對於新法的新定,不少民眾認為,動物「居住權益」意識抬頭,是文明社會中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