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說:「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後一切歸屬夫家,不再與娘家有任何關係,但現代女性早已打破傳統觀念。農曆正月初二又稱「歸寧」、「回門」,是「回娘家」的日子,嫁出去的女兒會帶著丈夫、孩子回家探望自己的父母及兄弟姊妹,然而,為什麼會選在這一天呢?《東森新聞》也為您整理出初二回娘家的由來與習俗。
▼農曆初二是回娘家的日子。(示意圖/unsplash)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在其官網發文,表示傳說從前有一個女孩子,不顧爸爸的反對嫁給了一個窮人,後來她的爸爸去世後,媽媽忍不住思念,就找女兒和女婿回家,並請他們吃了一頓大餐團聚團聚。本來是因為母親的思念,不知不覺的就與團圓夜結合為一樣有團圓意義的回娘家,而除夕本來就是團圓夜,大年初一又是要挨家挨戶拜年的日子,所以回娘家就訂在初二最恰當。
女兒回娘家雙手千萬不能空著!女兒出嫁即是「外人」,回家省親就被稱之為「作客」,新婚夫婦初二作客,通常由舅子或晚輩前去「娶作客」。回娘家作客時通常會攜帶禮物作為見面禮,俗稱「伴手」或「等路」,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不管是送禮、紅包金額,都必須為雙數,且不能帶有數字4,不然會相當不吉利。
▼女兒千萬不能空手回娘家。(示意圖/pixabay)
初二請子婿一定是在中午,許多地方習俗女兒作客必須在傍晚之前離去,不能看到煮晚餐的炊煙,否則娘家將會貧困,意謂女兒出嫁就是客人,不能留在娘家吃到底。不過,這個習俗在現代已漸漸不適用。
▼女兒不能看到煮晚餐的炊煙,現已不適用。(示意圖/unsplash)
娘家的人要搬家了,也會事先來通知,作為女兒的最好就在娘家搬家後3天內回去一趟,倘若人沒時間回去,也要託人帶件衣服去,否則以後回娘家就麻煩了。
出嫁的人不能久久不回家,這在各鄉鎮的習俗不一樣,像桃園、中壢一帶是2年,台中是10年為限,如果超過那些年限不回娘家,如果有天想回去,就不能直接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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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