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情侶間就算再熟稔,也得互相尊重。基隆有一對夫妻結婚12年,從婚後的第4年起,先生經常不尊重她的意願,逼迫人妻發生關係,還趁妻子睡覺時,偷偷脫掉她的內褲壞壞,讓人妻崩潰向法院訴請離婚。
▼人妻控訴先生經常違反她的意願發生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判決書指出,兩人2010年結婚,婚後有一個孩子,但先生從人妻2014年生產後,常常不尊重妻子的意願,以自己片面喜好,決定要與對方發生關係,且先生明知道妻子在大學曾經受到性侵害,還執意要這麼做。
不只如此,人妻控訴先生,在性事上還有特殊僻好,會趁人妻在睡覺時,脫掉她的的內褲,有時早上驚覺自己身上怎麼沒穿內褲詢問先生,只換來詭異笑容沉默不語,讓她覺得「很變態」,導致人妻精神受到極大壓力,罹患睡眠障礙,必須求助醫療協助,且每晚都必須鎖門才能安心入眠。
▼人妻表示某天醒來發現內褲被丈夫脫掉。(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2020年10月間,先生一時興起,又單方面想要跟妻子壞壞,被妻子拒絕之後先生依然故我,直到人妻說「我生理期來」之後,先生才罷手,人妻自此之後再也無法跟先生同房睡,但還得在公婆面前營造婚姻美滿的假象,委屈都往肚裡吞,心理承受極大痛苦。
對此,先生表示,他認定妻子主動靠近,或有親密舉動時,就是有需求的表現,認為發生關係當下是在雙方同意後進行的,如果妻子拒絕他,他也不會強迫。
▼法院認為兩人婚姻還可修復,判人妻敗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院認定,兩人雖然從2020年10月後,就未再有親密舉動,先生為此多次傳訊道歉,之後夫妻仍維持同居關係;至於人妻主張先生的奇怪癖好,只是人妻的主觀臆測,且先生與女方家人相處和諧,認定婚姻還有修復的可能,因此判定判人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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