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接獲獨家投訴,在宜蘭有警車常停在私人土地抓交通違規,質疑為何不在路邊光明正大的拍,讓民眾觀感不佳,對此警方表示,因為路幅寬廣,不適合當場攔查,同仁沒刻意隱藏,至於警方能在私人土地開單嗎?律師認為,除非是有急迫,不然得經地主同意。
員警vs.投訴人 林先生:「請問警察先生,你們這樣是有違法,你們有設臨檢站嗎,這不是臨檢,請問一下你有設臨檢站嗎,這不是臨檢,請問一下你這樣是偷拍。」
警車斜停在空地上,裡頭坐著的員警右手拿著拍攝機器,鏡頭就正對著馬路,民眾看到警車停在行道樹跟民宅間的私人土地上,認為這樣不恰當。
員警vs.投訴人林先生:「這我私人的,不要給你停,這是你家的地嗎,蛤,這是你家的地嗎,這不是啊,這是他們的地啊,你也不能這又偷拍啊。」
宜蘭員山路事發路口跟大鬮路口,民眾氣憤,因為這條路口彎道較長,所以不少人趁著黃燈時過了停止線,騎到路中燈號轉紅,剛好就被拍下所謂「闖紅燈」的瞬間,民眾被開單後,發現員警一周約有三次來這個點拍照,也很多人被開單。
投訴人林先生vs.記者:「大家要看得到,你不要用偷的用藏的,心情很差,對對對,你自己也有被拍過,你自己也有被拍過,就沒闖紅燈。」
宜蘭分局副分局長陳獻文:「路幅非常寬廣,不宜當場攔查,違規的開單舉發,影片中有同仁在執勤,並沒有所謂的隱藏的性質。」
民眾爭執點還有警車在私人土地上進行違規拍照勤務,是否合法,對此律師做出說明。
律師林瓊嘉:「警察執行勤務,如果需用私人土地,除非是有急迫或緊急情況,否則需要經過地主同意。」
地主vs.記者:「有啦都有,都有打招呼,讓他停沒有關係,沒有關係。」
不過民眾如果認為警方執勤作法不當而上前爭論跟反蒐證等等,是否涉及妨害公務,對此律師認為,沒有做出暴力行為,只是提出建議方法,妨害公務成立機率並不高,但員警這種做法,讓民眾感受實在不佳。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