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告從今年7月1日起,民眾到連鎖飲料店、超商、速食店、超市,自備環保杯購買飲料,業者就必須提供至少5元價差,另外從2023年元旦起業者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減少塑膠飲料杯使用量,最終目標是希望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限用一次性飲料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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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