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駕駛目擊前方自小客副駕伸手丟出一大包垃圾到路邊,向環保局檢舉收到回覆竟是無法開罰,原因是沒辦法證明丟垃圾的行為人是車主,消息一出引發討論,檢舉人憂心,這麼不OK的行為法律漏洞,更有民眾驚呼,即使無法可罰,這種行為也不應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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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