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江先生3月16日開小貨車載太太從板橋要回台中,在國道三號南下桃園龍潭段被拍到太太沒繫安全帶的違規照片,江先生很不服氣,因為照片中,太太胸前的確有一條帶子,因為當天太太穿的是灰色上衣,跟安全帶顏色相近,加上胸部比較豐滿,認為安全帶有部分被遮住,被開罰不合理,但國道員警表示,這條帶子粗細和安全帶不符,經科學儀器採證後,認定違規事實明確,要開罰三千元。
拿到國道警察寄來的罰單和照片,江先生和太太看了老半天,明明坐在副駕駛座的太太繫了安全帶,照片中胸前也有一條深色的帶子,但卻被以未繫安全帶開罰,原因是被拍到的帶子粗細不是安全帶寬度。
投訴民眾江先生:「如果說我們沒有繫我們認了,你說拍到連那條線都沒有,重點是我們有繫的人還被寄單來,這樣不就分明是搶錢嗎。」
江先生說3月16號他和太太到板橋送貨,回程在國道三號南下74.3公里被員警拍到沒繫安全帶,但夫妻堅持他們全程都有繫,當天太太沒背包包,穿的衣服是灰色上衣,小貨車的安全帶也是舊式的深灰色,但因為太太胸部比較豐滿,移動拿東西時安全帶有部分可能因此被遮住。
投訴民眾江太太:「我覺得女生的胸部起伏是我們沒辦法避免的,重點是貨車安全帶顏色也是相近的。」
投訴民眾江先生:「法規也沒有規定安全帶粗細是多粗多細,你在橋上拍,你有可能就距離的問題,安全帶的粗跟寬跟怎麼樣之類的也一定都有影響。」
江先生相當不服,氣的申訴,但國道員警檢視照片後,強調乘客胸前沒有明顯從右肩到左腰繫置的安全帶,而且繫上的安全帶,也不能扭曲反轉,因此認定違規。
國道六隊龍潭分隊小隊長巫榮能:「前座乘客胸前明顯未繫有安全帶斜置,應依據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正確繫上安全帶,故該車前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妥安全帶,違規事實明確。」
國道員警表示,影像經科學儀器採證,舉發無誤,將交由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不過江先生還是無法接受,因為送一趟貨到板橋才賺五千元,現在要被罰三千元,而且被罰的莫名其妙,還要尋求其他管道申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