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騎車、開車上路真的要遵守交通規則!近期高雄有一名男網友抱怨,自己開車出門,結果後來收到一張1200元的罰單,一看原因讓他感嘆「遇到了才知道」,只好發文訴苦。不少網友看完都說長知識了,甚至還有開車超過20年的網友坦言,自己也不知道這條交通法規。
▼原PO開車上路不小心違規,遭開罰1200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大吐苦水,表示23日下午4時許開車外出時,行經某處路段被拍到違規,隔天被目擊的民眾檢舉,原PO收到罰單才知道自己不小心違規,遭到開罰1200元,讓他無奈坦言,有些規矩真的是遇到了才知道,原來他當天行駛在黃虛線上連續超車兩輛車,這個行為已經違規。
而這張罰單上的違規事實則註明是「在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時超車」,原PO忍不住直呼,「我承認我不知道不能連續超越兩台車,只是當屎在滾的時候,真的忍不了路隊長,我違規我認了。」他也將這段親身經歷PO上網,希望提醒網友注意交通規則。
▼原PO日前收到罰單,感嘆「我認了」。(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
這篇貼文曝光後,馬上掀起許多網友討論,網友紛紛一面倒表示不知道這條規則,「原來不能超兩台車啊」、「我拿駕照但不知道這條,看來我是雞腿換來的駕照」、「我也現在才知道不能超2台車」、「這些法規大部分人不會知道吧」、「長知識了,原來不能連超兩台車」、「好奇如果前面兩個龜速車連在一起怎麼辦?」、「我也不知道,感謝你讓我長知識了」。
▼在特定區域連續超車兩輛車是違規的行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這篇PO文還釣出擁有超過20年開車經驗的網友分享,「開20幾年的車我真的不知道」、「我也開了20年,真的不知道不能這樣超車」,不過也有女網友分享先生就曾被開過一樣的罰單,「十幾年有了吧!在蘇花公路上,我先生連超3台遊覽車就被攔下來,開過這樣的罰單」。這名網友的故事在網路上引發一陣熱議。
▼原PO分享自己收到違規罰單的經驗。(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2款明文規定,汽車駕駛人超車時,若「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將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要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己與他人的性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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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