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正式修法,宣布高中每週全校集合活動(如朝會)最多1天,不列出缺席紀錄,但可採取「適當且合乎比例原則」的輔導管教措施,包括口頭糾正、書面自省等。
▼高中全校集合活動每週最多1天。(示意圖/pexels)
外界關注高中職「延後到校」議題,經過與各方多次研商,教育部於3月7日發布「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嚴格規範每週可實施全校集合活動的天數,由現行「不超過2天」調降為「至多1天」,其餘4天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第1節上課前(8時10分)到校即可。
上述措施使高中生一週有4天,可從現行早上7時30分,延後到8時10分到校。教育部並明訂早自習、第8節等「非學習節數」,不能列入出缺席紀錄,不能提前教授各科教學進度,也不能實施列入學業成績計算的評量。
▼高中生一週有4天可以延後到8時10分到校。(示意圖/pexels)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彭富源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學校要選擇哪一天實施全校集合活動(如朝會),應循民主參與程序,與學生、教師、家長溝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記者會上,媒體追問朝會沒到會不會被記曠課,彭富源強調,所有「非學習節數」都不能列入出缺席紀錄,學校只能視情節,採取「適當且合乎比例原則」的輔導或管教措施。
▼早自習、第8節等「非學習節數」不能提前教授各科教學進度。(示意圖/pexels)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8條明確定義,教師可採用的管教措施包括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權人協助處理、書面自省、靜坐反省。
彭富源表示,教育部將透過自我檢核表等方式,引導學校在8月1日前循校內民主程序,修訂校內學生在校作息相關規定;之後也會定期查核學校執行情形,請各縣市教育局督導。學生如果發現學校未依規定辦理,可直接向國教署署長信箱檢舉。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