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位銀行行員異想天開,離婚又再結婚,短短37天,跟同一個對象結婚4次又離婚3次,一共請32天婚假,但銀行只核准8天,他向勞動局檢舉,銀行被罰2萬提起訴願,不過,勞動局認定,結婚是事實,依法還是得給4次婚假,維持原裁罰。訂閱【東森新聞】現在就加入》https://pse.is/396256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