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上個月發布新修訂的「學校輔導管教事項」,規定「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下課時間實施管教」以及「學生對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時,應立即調整或停止」,引發基層教師一片嘩然,認為「特殊情形」難以界定,會讓教師難以進行管教,而此規定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許多基層教師提出疑慮,憂心未來可能出現「違法處罰」。宜蘭龍潭國小教師廖世凱認為,教師會依自己的專業輔導、管教學生,「若國家如果不相信老師的專業,以落實兩公約為由來箝制老師,台灣的教育還剩什麼?」而台中市何厝國小總務主任蔡昌樺則表示,正向管教不體罰是教師共同認知,但新規定完全剝奪教師管教權,若遇到特殊學生,老師無法管教學生,不只影響教師個人,更會影響班級經營,導致最終教師選擇都不要管、明哲保身,受害的不是教師,而是全班學生。
▼教育部頒發新規定,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下課時間實施管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教育部則出面說明,各校可自訂輔導管教辦法,界定「特殊情形」範圍,讓教師遵循,但只要教師符合比例原則,仍能在下課適度實施一般管教;至於給學生提出異議的機會,是為了保障學生權益,而教師也能避免違法,並沒有要求老師不能維持原處罰。
此規定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認為贊成此規定,認為這樣教師樂得輕鬆,「合理,下課是休息時間以恢復專注,叫人罰站明顯牴觸」、「贊成喔,下班後校外行為也沒責任跟義務對吧」、「這樣以後恐龍家長晚上打電話給老師blahblah就能拒絕」
▼此規定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圖/翻攝自PTT)
也有網友反對此規定,認為認真求學的學生會因此受害,「有些父母酗酒家暴,老師不多事還沒人想管」、「什麼都老師責任,但又不能管教,現在師生比是1:1嗎」、「國高中那種整天在挑戰老師的學生已經很難管了,我看以後更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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