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海洋委員會分別於20日、26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規定,公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人工飼養或繁殖野生動物種類」修正名單,包括多種在寵物店常見的鳥類,以及美洲綠鬣蜥、食蛇龜等物種。飼養名單內物種的民眾,需在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前向飼養所在地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才能繼續飼養,且除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再行繁殖,違者將處新台幣1至5萬元罰鍰,並可沒入飼養的動物。
本次修正名單中,本土陸域物種共調整19種,納入食蛇龜1種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增列金鵐、台灣朱雀、岩鷚、黃胸藪眉、白耳畫眉、栗背林鴝、冠羽畫眉等因商業利用壓力大之物種,刪除國內族群現況穩定回升之物種,如大田鷸(大地鷸)、藍胸鶉等。
國外物種部分,增列瑤山鱷蜥、豬鼻龜、琉球地龜及黑胸葉龜等不易人工繁殖,常以野外捕捉個體混充為人工繁殖,遭受商業利用高度威脅之物種,並刪除河口鱷、馬來長嘴鱷2種鱷魚。另原產於中南美洲的美洲綠鬣蜥,因寵物市場需求引進台灣,在台灣無天敵且氣候合適,現已在野外快速建立族群,造成農業損失,影響生態平衡,而其入侵來源多為人為棄養,為保護國內生態環境,公告其飼養應登記並不得繁殖及任意釋放,但不包含變異型個體。
海洋物種則新增合計約150種魚類及珊瑚,包括保育類的柴山多杯孔和福爾摩沙偽絲珊瑚、蘇眉和隆頭鸚哥魚2種魚類,以及鯨鯊和鬼蝠魟2種軟骨魚。
▼今年6月甫列入保育類的鯨鯊,未來人工繁殖個體也必須適用《野保法》規定。(圖/翻攝自海委會)
林務局強調,在本次公告生效前飼養修正名單內物種的民眾,應於今年11月30日前向飼養所在地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才能繼續飼養,且除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再行繁殖,如逾期未登記飼養或違反規定繁殖者,將處新台幣1至5萬元罰鍰,並可沒入飼養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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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林務局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