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不少民眾會打
110報案專線
惡作劇,造成警方困擾,民主進步黨立委羅致政及親民黨立委陳怡潔都提案修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盼增訂無故撥打110的罰責。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報告時表示,內政部支持這項修法,但希望增加妨礙公務、經勸阻不聽的條件才
開罰。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說,《消防法》已規範無故撥打119報案專線要罰,但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無法可罰,去年無故撥打110的通數佔35%,等於接線員警1年中有3個月時間在處理無故撥打的電話。他也認為,若內政部認為民眾有意妨礙公務未遂,警方要承擔舉證責任,可能增加警察負擔。邱昌嶽回應,目前報案專線均有錄音,因此舉證並不困難。
內政部表示,目前政府機關可依消防法規定,處罰無故撥打119火警電話的行為,但還沒有法令可以處罰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的行為,因此內政部同意立委提案修正內容。至於罰責部份,內政部說,為避免與其他法規規定的報案電話混淆,因此建議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增訂第4款「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致妨礙公務遂行,經勸阻不聽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