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推出月領2500元育兒津貼,就有民眾發現,有些長期居留在國外的人,子女只要保留台灣戶籍,就可以在國外領錢,引發爭議。不過對此,專家認為津貼其實算是普及式的福利,在台灣國內有繳稅的話,也符合發放資格。
▼有些長期居留在國外的人,可領中央推出月領2500元育兒津貼。(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羅意瑾:「教育部和衛福部推出,每個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在我們的想像當中,符合資格的台灣人應該就可以領取,不過如果在國外的台灣人也能領,你覺得合理嗎。」
民眾:「如果是國外工作國外繳稅的話,那就不應該領。」
記者:「那如果他有繳台灣的稅呢?」
民眾:「那就可以,如果有盡到國民的應盡義務的話,就可以享有這樣的福利。」
▼只要保留台灣戶籍、在台灣國內有繳稅,就符合發放資格。(圖/東森新聞)
長期居留在國外的人,子女保留台灣國籍,同樣能享有津貼福利,就有民眾不滿這些人的子女出生後,回台申請戶籍,每2年回來一次,不被除籍就能在國外領錢,為應該比照某些社福政策辦理,例如限制發放對象每年要在國內住滿六個月,不過衛福部表示,其實育兒津貼資格之一,就是所得稅率20%以下已經有排富,該人國籍在也有繳稅,就能發放。
兒福聯盟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建議育兒津貼的政策可以法制化,變成有一個明確的法源依據,在法律命令裡面,明定相關的法律資格條件,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公開的部分來講,對外民眾有所本,政府也可以依法行政。」
強調津貼是普及的社會福利,不像救助資格需要重重關卡,而且津貼沒有法源依據,未來可以從法制面改變,明定之後就能減少爭議。
▼民眾不滿不被除籍就能在國外領錢的制度。(圖/東森新聞)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其實不管誰在帶,或是在哪個區域帶,既然它是一個對於育兒的補助,那就不應該區分國內國外,我覺得這樣的區隔是沒有道理。」
政府釋放大利多,育兒津貼擴大補助卻引發不同聲音,未來也許能把規則定得更詳盡,才能避免像這樣的情況發生。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