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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旦開始,勞工法定工時從雙周84小時,變成單周40小時,但同步的配套措施是要讓勞工和公務員的國定假日一樣,大砍勞工7天假,今天此案送交立院備查,但最後決議退回,行政部門最遲要在6月8日要做出決定,否則勞工將恢復7天國定假日。
《勞動基準法》今年將法定工時調整為單周40小時,但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做為配套措施,勞工今年的國定假日由19天減少為12天,雇主可以省630億,但是引發勞團及民眾的不滿,3月底衛環委員會審議此案,當時勞動部長陳雄文面對立委質詢時,態度強硬表示「不承認光復卻還要放假?」,還回嗆立委「你可以告我啊!」,火藥味十足,委員會最後決議不備查此案,交由院會決議。
但立院今天決議退回此案,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院退回後,相關行政部門必須要在兩個月內重新修正或廢止,否則就無效,所以最晚必須要在6月8日前做出決定,否則勞工將恢復7天國定假日。
被刪除的7天國定假日分別是:
1.開國紀念日翌日(1/2)
2.革命先烈紀念日(3/29)
3.孔子誕辰紀念日(9/28)
4.台灣光復節(10/25)
5.蔣公誕辰紀念日(10/31)
6.國父誕辰紀念日(11/12)
7.行憲紀念日(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