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放颱風假?新北老闆要求「用特休補」 員工傻眼認命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爆料,老闆11日一早傳簡訊並表示,因放颱風假依法可以不用上班,但仍需扣掉1天特休,女網友看到訊息相當錯愕,依法按照新北市宣布停課,為何還要扣除員工特休1天,不解老闆的做法。
北北基放假不同調,造成許多跨區的上班族都面臨到「到底要不要休假」的難題,就有鄉民在PTT八卦版詢問「放颱風假,真的有公司會用特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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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瞬間引起網友的討論,紛紛解釋:「是看企業自行決定」、「沒特休就無薪假」、「台灣法規本來就規定可以不支薪」,也有人狂抱怨:「超多,一堆垃圾公司」、「用特休還會扣全勤,怕了吧!」
事實上,勞動部指出,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行經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其中之一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也可不給薪。
針對沒有出勤的勞工,雇主不可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是以事假、其他假別處理。另外,若勞工應雇主要求出勤者,雇主需支付當日薪資,也須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等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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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看更多新聞:颱風假工作和居住地不同調怎麼辦?勞工局說:可以不上班!
颱風天部分縣市停班,勞動部今晚指出,上班族只要居住地、上班地或上班路途任一地點停班,就可以不出勤,雇主得不給薪,但不得採取扣發全勤獎金或強迫員工補班等處分,如果員工有去上班,雇主應給當天薪水。
根據勞動部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行經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其中之一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也可不給薪。
因此,居住在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的勞工,可不用到工作所在地的臺北市出勤。而居住在基隆市的勞工,雖然工作地位於台北市需上班,但因通勤行經新北市,也可不用出勤。
勞動部表示,勞工因天災未出勤,雇主可以不給薪,但不能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若勞工出勤,勞動部指出,雇主除當日工資應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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