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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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做「虧心事」,小心別被PO上網!彰化一名女子離婚後,在
臉書上發現前夫在婚前與一位女子過從甚密,質問前夫之後,對方心生愧疚,便寫下承諾書,決定每個月給前妻2萬元精神賠償金,共付864萬元。未料前夫卻有半年未履行契約,前妻怒告法院,法院日前判前夫敗訴。
▼男子慘成人肉
ATM。(示意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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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女與鄭男交往7年後結婚,維持短暫2年婚姻後,在2010年離婚,想不到陳女2012年卻在鄭男學弟的臉書上,發現鄭男在婚姻期間與女子的親密照,鄭男在質問之下心生虧欠,馬上寫下承諾書,「本人鄭XX因離婚造成陳XX精神上之壓力」,願意支付鄭女864萬新台幣作為精神賠償金,自2017年9月起,每個月會付2萬元,直到2053年8月。
想不到支付賠償金的日期到了,鄭男卻遲遲未給錢,一拖就拖了半年,共有6期的賠償金沒有付,陳女因此告上法院,請求履行契約。
不過鄭男主張,他和陳女婚後,都是他負擔所有租屋費與生活費,還要償還父親的債務,1年後無法承受龐大壓力,才與陳女和平離婚,不想拖累陳女。而鄭男好不容易離開原本公司,在大學找到助理教授一職,未料此時陳女卻拿著他與其他女子的照片大做文章,還逼說要讓他沒工作,鄭男才會在脅迫之下寫下承諾書。本來鄭男可以在一年內舉證撤銷,但他表示自己不諳法律,因此沒有這麼做。
鄭男又表示,他已將房屋賣掉,償還父親的債務,罹患糖尿病的父親也想彌補過去的錯誤,每天工作18小時,母親還因為罹患腎臟病,多次進出急診,經濟困頓的他們根本無法付出864萬天文數字,希望能符合公平原則,讓鄭男每個月支付5000元給陳女,總額30萬元。
不過,彰化地方法院認為,鄭男的確白紙黑字寫下要支付精神賠償,又超過一年的除斥期間,因此依法不能撤銷。除此之外,陳女是要求他履行契約,並非損害他人,因此不算權利濫用,最後法官判陳男必須償還未支付的6期金額,按年息5%計算利息,並繼續履行契約,直到2053年為止,仍可上訴。
▼彰化地方法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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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華網》、pixabay)
把女友當寶,她卻只把自己當
提款機!大陸近日瘋傳一則癡心換絕情的故事,一名男子寵愛女友至極,不僅曾拿出鉅款給前男友做封口費,還豪氣將信用卡給對方任意刷,交往期間砸下百萬寵女友,沒想到對方不知足,還四處勾搭富二代,甚至陪睡賺外快,讓他超崩潰。
▼(示意圖/pixabay)
根據
《華網》報導,男子氣憤在網路上PO文公開一切,表示和女友在2016年12月於一場酒局相識,當時女方的前男友還到場嗆聲,稱「女生是做雞的,在溫哥華也有2、3個炮友」,他起初不相信,女子也堅決否認,直到前男友拿出證據當場打臉,女子才泛淚坦承,他於心不忍,果斷將封口費付清,女子也深受感動,直言「想好好在一起」,雙方情投意合,便決定交往。
▼原PO得知女友的約炮史後,心灰意冷。(圖/翻攝自《華網》)
原PO感嘆說到,當時女友非常樸實,聖誕節時把信用卡給對方,讓她挑選自己喜歡的禮物,女友也只買了一雙運動鞋,他便下定決心,要好好對待女友,連對方媽媽的租車錢,也毫不猶豫買單,沒想到隔(2017)年3月,女友擁有第一雙名牌鞋後,就開始變成愛慕虛榮的拜金女,一心只想研究精品,連工作也不放在心上,3個月後就被辭退,轉而到溫哥華某間網咖上班。
該網咖內的員工都是正妹,各個身材姣好,樣貌美艷,老闆出手相當闊氣,經常帶著她們吃喝玩樂、與富二代聚會,不過也會要求部分女員工陪睡,而原PO女友就是其中之一。同年10月,女友開始勾搭富二代,但在和原PO分手2天後,又回頭求復合,不過不久後又爬上另名開勞斯萊斯富二代的床,令人錯愕的是,女友在分手前夕還向他要禮物、討零用錢,隔天就拿著著新鞋、新衣服、新包包搬走,讓原PO痛心欲絕,「我他X算是個什麼東西,提款機?這種滾一次才350(美金,約新台幣1萬262元)的,我竟然把她捧在手心?」
▼原PO和女友對質,對方仍不認錯。(圖/翻攝自《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