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AKUTASO)
婚姻生活需要夫妻倆共同維護,才能經營出一個溫暖又有愛的家。近日有位女網友透露,和老公結婚生了2個可愛的孩子,殊不知已有近7年的時間無性生活,老公成天宅在家裡,夫妻倆一天講不到3句話,甚至還在家裡裝監視器「監看」,讓她實在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卻又不知該怎麼辦才好,其他網友看了都哀嘆「妳現在的狀態跟離婚有什麼差別?」
▼(示意圖/PAKUTASO)
女網友在「
PTT」表示,老公患有賀爾蒙低下拒絕就醫,在她的「請求」生下二寶後,夫妻倆歷經了將近7年的無性生活,再加上自己喜歡帶著2個分別為10歲和6歲的孩子出門走走,老公卻喜歡整天待在家看直播玩電腦,「基本上夫妻彷彿室友一般,各過各的。」雖然都各有教職工作,有事情卻只能用LINE聯絡。
沒想到,最近老公在家裡掉了6萬元,原PO完全不知情,也根本就不知道有這筆錢的存在,但老公卻偷偷在客廳裝設監視器待在房裡監看,直到孩子發現並追問後,對方解釋「因為掉錢,這是他家,他有權調查」,後來又改說辭是要和孩子互動,讓原PO實在無法接受,想到自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監看、被懷疑偷錢,因為孩子曾哭求爸媽不要離婚,為了讓孩子有完整的家原PO只好每天過著隱忍的生活,她不禁悲嘆「無性生活,個性不合,絕少全家一同參與的活動,一天說不上三句話,還要用LINE溝通…不知道下一步要怎麼做。」
▼(示意圖/PAKUTASO)
文章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紛紛留言「你們真的很不熟」、「為什麼要維持這樣的婚姻關係?」、「問一下當初的妳,你們為什麼要在一起」、「溝通,欠缺溝通,不要倚靠賴來溝通」、「無性生活也是能過得甜蜜恩愛,你們的問題在於根本是同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吧」、「在家還要LINE溝通也太悲慘了」、「研究顯示要離不離不如早點離,對孩子發展比較好喔,這是真的」、「老公會不會其實是同志啊?」、「說要完整其實是面子問題」、「只有我覺得你老公該去看身心科了嗎」。
往下看更多新聞
婚姻一定要有性生活?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指控老公結婚13年來都不和她行房,讓她沒有辦法生兒育女,且兩人在家交談還需要用LINE傳訊息,林女覺得生活幾乎就像守活寡,因此提告,希望法官判離,讓她能盡早結束這段婚姻。一審法官認為性慾因人而異,所以判林女敗訴,不過二審則改判雙方離婚。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林女在4年前提告,表示她和擔任公職的博士老公在2005年結婚,起初兩人只行房過1、2次,不過2011年後至今都完全不再碰她了,即使她好幾次向老公表明想生孩子,但對方卻用各種理由推托,最後更以沉默來逃避問題,或者是藉口工作而晚歸,常常讓她獨守空閨,就算躺在同一張床上,都還是冷漠相對。
除此之外,林女指出,老公曾向她說:「不一定要有性生活才是夫妻!」但她覺得彼此的關係就只像室友、同學,在家竟然還須以LINE傳訊息來交談,對方也一度拒絕搬進2人合買的新家團聚,還私下用自己妹妹名義另外買房,這讓林女忍無可忍,憤而提告離婚,「不然我會發瘋」、「這不是8天、8個禮拜,這已經是8年的時間!」
不過林女老公希望維持婚姻關係,宣稱每月仍會行房3、4次,否認林女指控,並稱因為當時跟岳父岳母同住,「欠缺隱私空間,或多或少有無形壓力存在」,2011年間因經歷喪母之痛,所以確實有「停機」一陣子,但隨著走出傷痛,性生活也有逐漸恢復。
而用妹妹名義買房一事,林女老公稱是家族理財計畫,林女還出借70萬元周轉。至於遭指控不願搬去新居同住,林女老公說是林女自己換鎖讓他不得其門而入,且夫妻倆婚後常一起出國旅遊,假日常共享美食、電影,代表感情和睦,自己也去醫院檢查過,確認性功能指標均正常。
一審法官認為性慾因人而異,認為林夫受「心理因素影響,導致性慾低落,仍屬依一般經驗法則可以理解之情狀」,且也沒有故意不搬進新居同住,或刻意隱瞞買屋等事,因此判林女敗訴。
不過林女上訴後,高院認為,林女閨密證稱林女曾透露老公「不行」,就算出國旅遊也不碰她,林母也證稱女兒為此傷心痛苦、曾向她哭訴,她則勸女兒好好大哭一場、好聚好散。法官認為雙方均有過失,婚姻已成空殼,改判雙方離婚,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