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被控非法持有41部未成年性影像,其中受害者人數多達47人,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宣判有期徒刑八個月。對此黃子佼案吹哨人之一的網紅「德州媽媽」就列出5點分析,認為黃子佼直接不演了,骨子裡就是一個真正的爛人。
但他八成會上訴,希望他上訴失敗,就算八個月很輕,但還是希望他去牢裡坐坐。
結果法官認定他從該論壇購買35名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多達2259個檔案,被拍攝兒少當時僅10歲到17歲。
就一個淫魔,大鵬傳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還敢發聲明說什麼「敬請 各閱聽大眾切莫轉載該篇不實報導,否則將依法追究相關報導者、發文人之民、刑事責任。」
但現在他在法庭是「力辯無罪」的喔。
結果黃子佼說他只是下載影片但沒看。
能復出演藝圈就有悔意,不能復出就無悔意,直接不演了,也不賠償也不認罪。骨子裡就是一個真正的爛人。
全案因為去年8月,北檢偵辦黃子佼被控強制猥褻等案,搜索查扣硬碟等相關證物時,意外查出7名未成年女性的不雅影像,檢警持續清查性影像被害人身分,再查出未成年被害人41人,移送台北地院併案審理,期間「德州媽媽」則一直收到被害人的投訴訊息。
台北地院公布一審結果指出,法官參酌檢察官、辯護人對於量刑意見,認定黃子佼,觸犯112年2月17日修正施行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本案扣案硬碟沒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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