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演出本土劇的女演員洪曉玲,因投資導演劉蓮笙紀錄片失利,疑似為追回200多萬元投資款,涉嫌帶黑衣人南下高雄討債,逼劉蓮笙的姊姊簽本票,並傳LINE恐嚇劉姊「我是黑道的女人」、「斷你手腳」等。台北地檢署於7日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洪曉玲。
洪曉玲曾在1999年因詐欺罪入獄,在2013年又因販毒遭判11年重刑,2020年獲准假釋。2021年,她與紀錄片導演劉蓮笙簽約,投資拍攝新片《愛.遺忘》。原定該年3月開拍,但因疫情影響無法順利進行,期間劉蓮笙失聯,洪曉玲不甘損失,向橋頭地檢署控告劉蓮笙涉嫌詐欺。
橋頭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劉蓮笙在拍片上支付了場地及人員費用,並無詐欺意圖,最終裁定不起訴。
提告後洪曉玲因找不到劉蓮笙,便帶著多名黑衣人南下高雄至劉蓮笙姊姊住處討債,並在LINE傳訊恐嚇劉姊,揚言「我是黑道的女人」、要讓劉姊「升天」、「斷你手腳」等。導致身無分文的劉姊因害怕不敢回家,擔心洪曉玲威脅到家人,於是北上報警求助。
報案後檢警進行偵辦,洪曉玲辯稱是因為被騙錢所以口氣不好,但檢方根據洪曉玲與劉姊的LINE對話記錄,認為內容已構成恐嚇取財,足以讓人心生畏懼,因此依恐嚇取財罪對洪曉玲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