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飛兒樂團3人法院合體!阿沁:我來作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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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飛兒樂團前團員阿沁。(圖/東森新聞)
F.I.R.飛兒樂團前團員阿沁。(圖/東森新聞)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控告團長陳建寧在履約保證書上偽造簽名,反遭檢方依誣告罪起訴。北院今(28)日開庭,傳喚詹雯婷還有團員阿沁跟陳建寧,而阿沁在庭上表示,他也不知道詹雯婷的合約書是不是親自簽的。

詹雯婷跟恩師陳建寧為了一紙合約書,離團後2人在法庭上意外合體,但詹雯婷從原告變成被告身分,而這回被傳喚當證人的 ,還有她的前男友、吉他手阿沁。面對媒體詢問,阿沁不願多提,僅表示:「我是來作證的」,其他不願再多談。

詹雯婷離開F.I.R.後,提告陳建寧偽造文書罪,但檢察官偵結認定,合約就是飛兒親自簽名,因此不起訴,這讓陳建寧反控誣告罪,而阿沁首次出庭作證人,表示自己的合約都是親自簽名,至於詹雯婷那份是否為親筆簽名,他說他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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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雯婷14日發聲明稿,稱2014年她才發現,陳建寧早已於2013年,在沒有她親自簽名,也從未獲得她授權的情況下,逕自代表她與華研公司簽約。雖然實際上她本人從未簽約,但為了樂團可以順利運作,後來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她作為主唱的方式來進行。

北院今(28)日開庭,傳喚詹雯婷(圖)還有團員阿沁跟陳建寧。(圖/東森新聞)

詹雯婷指出,基於對樂團多年的感情,她一直期待陳建寧能正視合約精神,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達成各方共識之下,進行合約簽訂。然而多次溝通沒有結果,在等待回應的過程中,到2018年2月,被2位團員告知F.I.R.有新計劃但不包含她。儘管如此,她依然對新生的F.I.R.表示祝福。

詹雯婷強調,直到2019年7月,她輾轉得知陳建寧有一張簽有她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其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令她非常震驚。在此之前,她對這份文件的内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過去不論是陳建寧與阿沁在公開場合的談話、陳建寧後來委任對她提告的律師所寫的法律意見書、無限延伸公司其他人員傳給她的文字訊息,都一再重述她與華研公司間沒有契約關係。對此,詹雯婷認為,她的簽名很明顯是被偽造了。

F.I.R.飛兒樂團解散多時,如今前團員到齊,3人合體卻是在庭上互撕,他們恐怕也沒想到,再次相聚的地點不是在演唱會,而是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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