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3)年演藝圈掀起一陣#Metoo運動,藝人NONO(陳宣裕)也遭多名女子爆出性侵,重創演藝事業。而昨(17)日士林地檢署偵結,他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7大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而隨著起訴書公布後,他的慣用手法也曝光,就連臉書的功能都成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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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起訴書,NONO在2010年利用臉書「共同好友」功能,鎖定受害者「A8」並與她成為好友,接著開始傳訊邀約對方一同用餐,隨後NONO開著休旅車載著A8一起去購買食物,再一同返回內湖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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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與A8吃飽喝足後,竟立刻變臉要A8上樓,並立刻去洗澡,跟先前的形象判若兩人,讓A8當場嚇傻,待在原地反應不過來,NONO見狀竟直接走到她背後,拉下她的下著,A8被這個舉動嚇到想把NONO推開,而NONO因為身材高壯,完全不顧A8的反抗,強制性侵得逞。
除了A8以外,NONO在2011年也透過臉書認識A10,某日他看到A10在臉書打卡位置,竟私訊對方可以載她到高鐵站搭車,A10也不疑有他答應了。沒想到NONO利用A10對台北不熟,加上閒聊分散對方注意力,開車載A10到人煙稀少的停車場性侵得逞。
沒想到臉書的「共同好友」及「打卡」2功能竟成為NONO獵豔的工具。士林檢方指出,NONO多次利用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並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被害人與他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涉犯妨害性自主行為。
檢察官痛批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欲,品行低劣,並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案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由於各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建請法院審酌就NONO的各次犯行均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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