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在112年9月15日下午,在中華演藝總工會進行業務交接,離開時帶走有證書字樣的物品,被員工阻止時居然攻擊對方造成該員工受傷,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康凱起訴傷害、恐嚇等公訴罪,對此,康凱回應了。
據康凱回應,當時他是常務理事,跟接任理事長曹宇婷講好9月15日交接,因為證書有他名字就打算帶走,這名L姓員工年紀很輕,才30多歲,他都78歲了,指自己也打不過他,竟說他掐對方脖子,「他是我員工,我要打他幹嘛」?隨後又說確實有扭和勒對方脖子,但是警告,不是恐嚇,他不理解為何要阻攔「我只是挪開,那是防備」。
康凱還表示,對方本來還要他賠償10萬,「但我又沒做錯事,我已經請律師寫答辯狀,要打官司打到底,把後面指使他的人拉出來」,至於被控恐嚇對方?「當然是說氣話,意思是可以弄掉他的工作,我是警告他不是要恐嚇他」。
他並強調,只是要拿走寫有自己名字的東西,結果對方阻擋他不讓他進電梯,他僅出手挪開對方,其他動作都沒有,並質疑他當下為何不去驗傷,「我沒打他的地方,怎麼會受傷?如果我打他他不反抗嗎?為什麼我沒受傷」、「他自己去撞山豬喔?其他地方我沒有打,他自己去撞山豬喔?我打他的話,他不反抗嗎?」
據起訴書內容指出,康凱對L姓員工揮拳,打到撞牆不說,事後兩人以Line通話時,康凱還對這名員工恫嚇,「你還要幹下去的,我找人弄你很簡單,我找人去弄你非常簡單」,造成L姓員工心生恐懼,報警後由中山分局偵辦,而康凱對於員工的暴行,也都有大樓監視器所錄下,證據完整,因此依傷害與恐嚇罪嫌起訴康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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