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先前涉性騷擾風波,之後又被查出,在偷拍論壇買7部未成年偷拍少女片。近日又有一名K小姐指控,17歲時遭黃子佼性侵,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網紅「德州媽媽」點出送惡人入獄的4大困境,忍不住直呼「正義真是太難了」。
德州媽媽在臉書表示,第一,證人必須要具名;演藝圈有一個職業,非常容易看到圈內的骯髒事,那就是化妝師與工作人員,但他們不敢發聲,一是有些並不認得被騷擾的是誰,可能是素人小模,二是受害者並不一定想被揭露,三是一旦具名檢舉,極有可能會丟了工作。
第二,被偷拍的受害者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德州媽媽說,「你們知道將李宗瑞送進監獄的關鍵因素是什麼嗎?是偷拍流出,流出後被15名受害者『指認』後提告、9名受害者發現是自己提告性侵。李宗瑞罪大惡極,但影片是李宗瑞刻意流出的嗎?不是。這代表什麼呢?代表偷拍這項罪行,只要沒有流出,是很難將惡人繩之以法的,不希望流出,但希望偷拍者入獄,極難。」
第三,證據不足。德州媽媽指出,「兒少」性剝削36條,要滿足「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條件才犯法,
也就是說拍攝少女穿泳衣是不犯法的,不然泳衣廣告全觸法,就算脫到幾近全裸,咬定為「藝術創作」,也可能免罰。
第四,無法給受害者百分百不會曝光的保證。德州媽媽提到,向幾位業界人士了解能不能百分百保證保密,他們都建議不要給出這種承諾,因為性侵被害者會同時跟社工單位、醫療單位、檢警單位合作,即使每個單位都只有一位負責,就至少有3位了,還有法院有時會搞錯,即使已經註明律師代收,通知書也不小心寄到戶籍地一份,當然也會遇到律師忘記特別註明的時候。
德州媽媽進一步提到,所有的案件起訴後得公告,記者會去抄寫報導,有名的案子,就算名字受保護,看案情也猜得出來,雖然被害人的名字會是一組代號,但若被害人也是名人,在全民柯南的時代也有被扒出來的風險,「當然有被妥妥善善保密到家的,但了解情況後,我實在是無法給出絕對保密的承諾,因為承擔風險的不是我。」
德州媽媽忍不住嘆,「正義真是太難了,我一直在想一件事,就是家長們是不是必須要提早告訴孩子們,萬一遇到性侵,第一件事就是去警局驗傷、取得加害人的精液,千萬不要不敢說或是回家洗澡。變態不會嫌你的小孩小,那這件事大概要在小孩幾歲說呢?怎麼開口呢?想到就覺得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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