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楊謹華2014年購買一戶位在8樓的預售屋,在2017年要交屋時,發現屋外視野會遭網球中心場館遮擋,認為與預售廣告不實,因此要求解約退款,卻反被建商提告求償違約金942萬的損失;台北地院審理結果出爐,法官認定楊謹華確實違約。
蘇媽媽楊謹華在戲劇《華燈初上》的演技更讓許多觀眾表示「太會演了」,不過近期她卻爆出與建商發生糾紛。
楊謹華2014年購買北市網球中心旁位在8樓的豪宅,連同2個車位總價6283萬元,但2017年交屋前發現屋外視野會遭網球中心場館遮擋,與建案打著國家網球公園第一排的廣告有很大落差,求解約退款,反被建商提告求償違約金等損失。
對此,台北地院審理結果出爐,認為認定楊謹華的確違約;但因為她已付高於建商可求償的942萬餘元,所以不必再額外賠償,可再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IG @cheryllovel0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