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涉嫌偷拍猥褻影片遭起訴,並限制出境、出海,法院考量境管期限將屆滿,裁定炎亞綸2月23日下午3點前交150萬元交保金,就可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炎亞綸也火速提領150萬現金在士林地院等待批保。
炎亞綸去年6月爆發性醜聞,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以及拍攝、散播未成年人性愛影片,雖然他聲稱是手機送修時遭到外流。但檢方偵辦後指出,性侵罪證不足不起訴,但是違反「兒少性剝削」與「持有少年性影像」的部分則是遭到起訴。
炎亞綸於今年1月以獲海外工作邀約為由,希望出境工作以維持生計,並積攢和解金、公益基金,聲請撤銷限制出境、出海。
不過士林地院當時認為,案件尚有事證有待釐清,炎亞綸罪嫌重大有親自到庭接受審判必要,而且炎亞綸是台灣知名藝人受邀到海外工作,可見他有一定能力或管道到國外發展或長期停留,並有在國外生活的資力,因此裁定駁回聲請,但炎亞綸可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濟。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