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連千毅在去年8月的一次直播中,指控翁姓女助理「用皮肉換包包」,稱其私下進行性交易,一次價碼是12萬元,不實的言論讓翁女告上法院,要求賠償40萬元,經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審理,連千毅被判賠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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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連千毅於去年8月13日在臉書「蘭庭精品」粉專直播時,控訴翁姓女助理沒有正當收入,而是靠性交易獲得包包、名錶等奢侈品,稱其私下有在接飯局、從事八大行業。
▼網紅直播主連千毅因組織犯罪而遭判刑7年。(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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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些不實指控,翁女主張該次直播觀看人數高達14萬,對她的社會聲譽造成極大損害,導致她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因此要求連千毅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
▼連千毅在網路上對女助理做出不實指控,被對方告上法院。(圖/圖中女子為日文老師長瀨昆妮,非當事女助理/翻攝自蘭庭精品 臉書)
然而連千毅辯稱,翁女有經濟壓力,離職後向他要求包養,更提出對話紀錄和轉帳紀錄,指每次「經濟資助」的金額為12萬元;然而法官認為,連千毅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真實性。
法院認定,連千毅的指控足以對翁女的名譽造成重大影響,讓觀眾誤以為翁女涉及刑事犯罪,從而侵害她的名譽權,且該篇貼文累積了5861個按讚數、620則留言和100次分享,對翁女的名譽造成了極大的損害,因此判決連千毅應賠償8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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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