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Lulu(黃路梓茵)日前和好友到北海道度假,抵達日本機場因緝毒犬嗅出不對勁,攜帶的中藥、減肥藥、精油被當地海關質疑是非法物品,遭扣留9小時,影片一出意外遭到抨擊。Lulu便在今日中午發文表示,拍片的出發點是好意,直言「不然我幹嘛拍出來給酸民亂噴,馬希勒衰~」,更於文中附上出國攜帶藥物的相關法規,希望能幫助有需要的人。
Lulu在北海道行的Vlog中詳細描述被海關扣留的過程,提到其中一位友人的行李中,因為有過敏藥、維他命、減肥藥、中藥粉、蔓越莓錠等藥品,被海關一一嚴格詢問用法及服用時間。另外一位友人則是被懷疑攜帶的精油及聖木含有有毒物質,藥物和護照都被扣留,等待化驗。
▼被緝毒犬嗅出問題的居然只是減肥藥和蔓越莓錠。(圖/翻攝自Lulu黃路梓茵 Youtube)
影片一出立即引來不少評論,有網友更抨擊說「基本常識也能拍成影片,所以真的有看出國注意事項嗎?」Lulu無奈地發文表示,將影片公開的立場是想提醒大家,出國的人都有可能遇到類似的情形,提到有很多人私訊詢問「如果真的有必要攜帶藥物出國該怎麼辦?」
為了避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Lulu在貼文中轉發「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的資訊,詳細列舉出國攜帶藥物的相關規範,例如「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同時也提醒出國前可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的「旅外安全資訊」,了解入境當地是否有特殊規定,以免誤觸入境國法律。
最後Lulu解釋,影片的目的不是為了蹭流量,而是希望大家從她的經驗中學習,避免造成自己跟海關人員的麻煩。
每種至多十二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罐、條、支)為限。
1.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二個月用量為限。
2.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1.需攜帶醫師開立之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2.若屬第1級至第3級管制藥品,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檢附聲明書及醫師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開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出入境中華民國聲明書」。
1.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
2.中藥製劑(藥品): 每種12瓶(盒),惟總數不得逾36瓶(盒)。
(封面圖/翻攝自Lulu黃路梓茵 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