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白色洋裝,搭配白色高跟鞋現身北檢,雞排妹鄭家純被指控,先前在臉書直播時,以張貼顏色代碼等方式,公布網紅陳沂手機號碼,北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鄭家純,台北地方法院判雞排妹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2萬元,雙方一路從一審打到二審,17號二審開庭,雞排妹鄭家純:「加上具有足夠識別度的個資,那好像也才2個月,何況說我們這一件,其實它是分開的2則貼文,那單獨看這2則貼文的行為,它都沒辦法去判斷說,有任何故意洩漏個資的部分。」
另外雞排妹也聲請網友當證人,律師受訪時也說明原因,律師陳克譽:「重點是那2則貼文,其實如果你把它個別拆開來看,其實從一般人角度來看,根本就無法窺得到說,這個是屬於陳沂小姐個人的個資。」希望藉此證明,她沒有公布陳沂的手機號碼,不過原本預定傳喚的證人,請假沒有出庭。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