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被控教唆偽造有價證券案,最高法院採信更二審的有罪見解,將陳盈潔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定讞。陳盈潔也確定要入獄,台北地檢署傳喚,將於8月23日發監執行,然而近年身體狀況欠佳的她能否發監,北檢也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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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盈潔在民國100年間,向邱姓友人借款280萬元,友人要求除陳盈潔外,須再找一人為共同發票人具名。而陳盈潔找胞姊幫忙當共同發票人,邱姓友人認為不符資格拒絕;事後陳盈潔涉嫌教唆胞姊在本票上簽小妹的姓名,後續拿到借款,陳盈潔遭檢方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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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二審判3年2月,犯罪所得扣除已還款,須追繳沒收新台幣43萬多元,最高法院採信更二審的有罪見解,將陳盈潔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定讞,前夫李春賀心疼判決結果,並透露陳盈潔近年身體狀況越來越差,不僅中風,還有三高的症狀,更驚爆陳盈潔罹患失智症,出庭時幾乎答非所問。
根據《TVBS》報導,台北地檢署已發傳票傳喚陳盈潔,但由於她身體狀況欠佳,是否能夠發監,北檢表示會先傳喚受刑人報到,實際訊問、調查病況後,再進行評估。
陳盈潔的經紀公司鳳凰藝能則透露,自她中風後,一直在治療復健,對於本次判決,將再與律師商量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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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