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不具名的女子指控,W姓男星是劈腿慣犯,還將整個演藝圈和文藝圈當成後宮,8大特徵引起外界熱議就是吳慷仁,對此,吳慷仁昨(29)先後發了2篇文回應,直到深夜第三度發表千字長文反擊。
一名女子昨(28)日在臉書粉專「靠北影視2.0」匿名發文,透露自己和有對象的W姓男星交往並發生親密關係,但對方卻與螢幕形象不同,因此分手,她還發現同樣的方式被用在多名女子身上。原PO打聽過後,才知道原來W會藉由大咖演員身分,排除和他有過關係的藝人,「想要保住工作,就要繼續配合他的戀愛遊戲,表現得十分愛慕他的樣子」。
原PO形容W姓男星擁有的8大特徵,「給人一種實力派演員、不為主流低頭、非常努力的印象,總是演一些律師、檢察官…等等正義的角色,身材又好,還有一點藝術家的憂鬱氣質」,並且有位眾多廣告代言、經常公開放閃的女友。
由於貼文當事人匿名,也沒有直接點名,因此目前無法證實該名W姓男星是誰。不過,此事在網路上引起熱議,昨天有網友湧入吳慷仁臉書要他「撐住」,他也先簡短回應「不擔心」,並配上一個笑哭的表情符號。
但到了晚間,吳慷仁表示,對方文章針對性太強,且自己也需要給合作廠商、劇組、周邊的人一個交代,所以還是決定出面好好解釋清楚,在忙碌一天之後,花費了一點時間寫下文字。
吳慷仁指出,對方匿名爆料顯得很不負責任,因為內容充滿惡意、又說「沒有證據,只有感受」,令他感到不太舒服。另外他表示,看內容覺得對方應該是圈內人士,但內容跟他自己的經歷並不相符,很確定並不是曾親近相處過的女性,「其實就提出有相處的證據就很簡單了不是嗎?」
吳慷仁進一步表示,爆料者聲稱男星已有女友,卻因為「我的愛是獨一無二、真切的,外面皆俗不可耐」的說法被說服,讓他看完笑了出來,並指出貼文稱把爆料者帶去見朋友,太過不合常理,直呼:「我竟然還敢帶去見朋友?是不是也提供一下何次?有誰在呢?」
至於約砲以及把演藝圈當後宮的說法,吳慷仁回應,如果真是如此,等不到爆料者發文,這種事早就在演藝圈傳了開來,且也得花很多錢跟資源才能壓下所有消息。他強調,「雖然我沒有很高尚,但算有潔身自愛。」
其中比較令吳慷仁生氣的是,爆料文中稱他動用個人影響力去干涉選角,「我很確定寫的人肯定不是圈內人,或是不是線上有所累積的工作者,因為一部片(在台灣)選角還是以資方與導演或製作人為主(或是選角演員組專業建議),基本上我還沒有聽說過有人能這樣。」他直呼,「真的是睜眼說瞎話…雖然文中稱讚我身材好,氣質憂鬱,帥氣又浪漫,我也不原諒你,過分。」
最後吳慷仁強調,「我不擔心metoo,沒做過沒那麼擔心,看完反而歸類像是私人恩怨,惹到一個只願意匿名的人…人家雜誌還會有照片看圖說故事,你連圖都沒有也能寫那麼多。」並表示,要繼續好好生活,才不要向惡意低頭。
忙完了,可以好好坐下來打個字。(沒辦法沒有經紀人事情只能一個一個來)
很多長輩來關心我(比我還緊張),說不要對號入座,要認真小心回答,我都理解,心想沒做過請他們不用擔心,但因為對方是匿名,文中針對性很強,加上記者擺明的一直問,下午我就對於內容po文,感覺對方做了「一個夢」的想法,根本不用負責。
其實好好解釋清楚很簡單,因為不複雜,對我自己、合作的廠商、劇組、或是周遭相信我的人有個交代。
1.首先對方是匿名,光這點就不用負責任了,他是誰?阿災?直覺不認識(後面解釋),反而內容惡意比較多,對於在文中所說「沒有證據,只有感受」很感冒。
2.感覺對方的說法上是圈內人,但我自己很確定應該不是曾經有緣分相處的女性朋友,因為相處過如果不牽手…感覺上我應該會被修理,加上如果說詞是用是保護對方形象這樣的鬼話,真的很難說出口…太做作了….
其實就提出有相處的證據就很簡單了不是嗎?
3.對方說有女友的狀況下去接觸,被說服的說法是「我的愛是獨一無二,真切的…外面皆俗不可耐」,這樣的話術真的有點老派,我是很佩服你想出這種文言文(沒說過),我承認看到這有笑了一下,文中提到開始私下朋友聚會的時候大聊女性的有的沒的…我竟然還敢帶你去見朋友,你要確定餒,這樣容易越寫越多露餡喔,所以上面我才說很確定不認識,是不是也提供一下何次?有誰在呢?
4.關於約X這件事…有男友的我也約?那麼囂張?而且都寫到女性都不願意說三道四還能被你聽說到人數變成聯盟(後宮)哪種球類?人數差很多,不懂邏輯是什麼?所以你交友很廣?還加上人口普查…讓大家很容易跟你說真心話?其實真的根本等不到你匿名,早就在圈子傳開應該等不到你爆料,應該也要花很多錢跟資源才能壓得下來,新聞記者可能比你還期待,虎視眈眈…
請不用為了造謠而那麼神格化我…相信你應該有收集到很多能用的內容,請不要客氣,敢這樣說是因為我雖沒有很高尚但算有潔身自愛。
5.這一點我比較生氣,關於演員工作(底線),竟然可以用魅力(魅惑的魅嗎?)與影響力去決定卡司與人選…,我很確定寫的人肯定不是圈內人或是不是線上有所累積的工作者(如果是…那很遺憾,你很邊緣,完全不在狀況內),因為一部片(在台灣)選角還是以資方(出錢的最大)與導演或製作人為主(或是選角演員組專業建議),基本上我還沒有聽說過有人(演員)能這樣。
舉例沒人知道的事吧~前些日子我常常演出的配角,很多時候是出於人情…
譬如「她」劇,是性侵犯,真找不到人願意演出(同輩份年紀),因為沒有經紀人會願意給只出來頭尾一集的旗下演員來演,我是曾經受到製作人照顧,本人來請託後才去,我沒經紀人的顧慮,只有我一個人決定。
另外一劇,也是因為開天窗,主角消失整組停滯,我們必須有人願意也能被資方接受來演主要角色,不然整組所有時間都拖延到,我後面還有戲,為了兩邊都順利,我說沒關係(同意下)最後連續工作16天每天只睡2-3小時只為順利拍攝完畢殺青。
其他就不提了,看過劇本就會知道,本來能簡單帶過的,我反而找自己麻煩去學了高跟鞋、去餓個半死、運動個半天、只為了幫忙呈現對的樣子在一到兩場鏡頭…沒有改變成個人秀的能力,只能改變自己,請不要小看拍片工作!你真以為光靠一個人畫虎蘭改一改戲就能演好、拍好嗎?!
而這些就是所謂的幫忙與情義相挺。
真的是睜眼說瞎話…雖然文中稱讚我身材好,氣質憂鬱,帥氣又浪漫,我也不原諒你,過分。(ps:這世上從來沒有人說過我浪漫!這樣寫就大錯特錯!)
最後,如內文還下了註解「這些事情沒有所謂的證據,只有感受」…但你感受是真不少,你都這樣寫了好像其它就不需要一一回覆了,我不擔心metoo,沒做過沒那麼擔心,看完反而歸類像是私人恩怨,惹到一個只願意匿名的人…人家雜誌還會有照片看圖說故事,你連圖都沒有也能寫那麼多…辛苦了,草稿想很久齁。
所以上一篇我才寫,要繼續好好生活啊,加油嘍(不然呢)。
才不要向惡意低頭。
(封面圖/翻攝自吳慷仁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