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控訴過去硬要發生關係,還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偷拍過程,有週刊報導,耀樂的媽媽在端午連假期間報警提告,對此,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在臉書表示,耀樂已經成年,母親已經不是法定代理人,因此不具備告訴人資格。
巴毛律師在臉書表示,耀樂的母親沒有告訴人身分,只有受害人自己可以提出告訴,或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但耀樂已經成年了,媽媽已經不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了,所以不具備告訴人資格。」
巴毛律師指出,因為要告的罪名都是非告訴乃論,所以即使告不成,還是可以告發,只是告發和告訴的效果差很多,「像我幾年前去告發中和員警違法踢頭,後來發生什麼事情我也都不會知道,就是一個去跟警察說這邊有人違法的路人而已。」
而對於耀樂的媽媽在端午連假期間報警提告,並表示自己「要的不是錢,是要炎亞綸負起法律責任」;但耀樂25日曾在IG動態表示,「家裡並沒有任何人接受媒體採訪。」似乎是在否認媒體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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