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掀起「Me too」風波,不少藝人紛紛陷入性騷擾事件。今(19)日,一名女部落客「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在臉書爆料,曾經遭黃子佼性騷擾,甚至逼迫拍攝裸照。雖然黃子佼已承認並道歉了,但因事發當時對方年僅17歲,因此,他恐怕須負擔法律責任。
▼女部落客爆曾遭黃子佼性騷擾。(圖/翻攝自 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 臉書)
今(19)日,一名女部落客「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在臉書爆料,曾經遭黃子佼性騷擾。她寫道,「當時的我喜歡創作,完全把他當成前輩一樣尊敬,我感謝他鼓勵我創作,在他主持的電臺播我寫的歌」,但是萬萬沒想到,「他晚上跑來我的宿舍樓下,讓我上車。在車內沒問我的意願就湊過來吻我,說喜歡我」,讓她當下嚇得說不出話。而後,她甚至說道,遭黃子佼逼迫拍攝裸照。
今天黃子佼道歉並承認,「該來的…真的不可能會躲的掉」,他於臉書直播承認曾經犯下的錯誤,說道「完全對不起我所有身邊的人」,並且說道「之後我應該是,不可能再有機會重來的,我活該。」
▼黃子佼恐須負擔法律責任。(圖/翻攝自孟耿如臉書)
不過,因事發當時對方年僅17歲,為未成年少女,因此,黃子佼恐須負擔法律責任。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規定,拍攝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即構成兒童或少年性剝削,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以下罰金。
據《TVBS新聞網》報導,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依照目前所知的案件資訊來看,被害人的年齡已構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要素之一,一切需等檢警知悉詳細的案件情形後,才會著手偵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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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孟耿如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