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孫耀威前年向台北微風廣場租場地開餐廳,沒想到開業第一天就被檢舉違建而停業,事後孫耀威向微風提告求償2400萬元,為此還3度出庭旁聽,官司打了2年,台北地院宣判微風應賠孫耀威550萬元。
開心和朋友自拍,港星孫耀威前年底和朋友砸了台幣3500萬在微風廣場二樓露天吧檯開夜店,打出好萊塢等級,遠遠地就能看到五光十色的LED燈光,沒想到被檢舉是違建,一天內就被強制拆除,藝人孫耀威(2014/9/15):「租了一個根本不能做餐廳的地方,因為我也的確去過市議會那邊,議員跟建管處跟我講不管我怎麼樣去改進,那邊的裝潢,那個地方連賣礦泉水都不行。」
專程來台出庭,大喊自己也是受害者,孫耀威痛批微風廣告出租的場地根本是不能開餐廳的住三空間,但微風隱瞞事實,藝人孫耀威(2014/9/15):「原來住三就是除了在一樓跟地下一樓可以做餐飲之外,我們那邊算是二樓三樓,完全不能做,租了一個基本上完全不能做餐飲業的,但在我們合約上的確寫著餐飲業,再來說什麼夜不夜店,我不知道怎麼去定義,因為在台灣的法律上基本上我們就是餐廳。」
氣不過憤而提告,包括裝潢費與營業損失,孫耀威一共求償2400萬元,但微風也有話要說,百貨公司法務經理方旗(2014/9/15):「契約約定是經營餐飲業,但實際上他是經營夜店,所以微風認為業者違約在先了。」微風反駁是孫耀威違法使用場地,經市府通知才要求停業,自認沒疏失,1塊錢都不賠。
雙方各說各話,打了將近2年的官司,台北地院宣判孫耀威勝訴,包括開店成本493萬以及被扣留的營業額56萬,微風廣場應賠孫耀威550萬,不過微風廣場可以上訴。昔日小天王來台投資踢鐵板,如今法院總算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