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劇演員陳冠霖與鄭仲茵曾有過一段婚姻,結果維持不久就互控對方家暴進而離婚。沒想到近日KTV爭議也再度被拿來討論。今日鄭仲茵發布律師聲明,表明已找到當年事件後留下的證據,並呼籲「拒絕將檢討被害者變成常態」,相隔20年的愛恨情仇再度被掀起。
▼本土劇演員陳冠霖被爆20年前曾對懷孕的前妻動手動腳。(圖/翻攝自陳冠霖臉書)
陳冠霖與鄭仲茵在2002年結婚,且兩人育有一女,前段時間鄭仲茵爆料前夫20多年來從未見過女兒一面,言論引起陳冠霖反擊,兩人隔空互嗆。其中針對「KTV事件」爭論最大,陳冠霖6日時曾在臉書曾還原事件經過,並表示是「最後一次」回應,也希望前妻可以放過他。
原以為事情將告一段落,沒想到鄭仲茵今日突然發出聲明文,嚴正表示「清白很重要!拒絕將檢討被害者變成常態!」聲明中引用了當年臺北地方檢察署判決書以及暫時保護令。
▼法院曾為此案件發出保護令。(圖/翻攝自鄭仲茵臉書)
聲明內文中表示,鄭仲茵在此事中無所謂抹黑攻訐消費。律師表示陳冠霖與鄭仲茵發生爭執時,男方未考慮女方身孕,竟將她拉到KTV包向外毆打,造成她臉部、手部等多處傷害,確有涉犯家庭暴力罪。事件真相與陳冠霖先前在臉書所稱的「只有一個掌摑」不符,質疑他刻意避重就輕,未將事實完全呈現。
聲明公開後,許多網友為她打氣「證據會說話,相信妳,姐~加油 」、「漫長的歲月裡,真的辛苦您了」、「總算是還了您公道」、「司法是看證據的!」、「支持姐姐」。鄭仲茵解釋,因為事件已久遠,資料是歷經幾番波折才找到,也在文中感謝一直相信她、幫助她的人。也呼籲大家要相信「真相只有一個」,並且杜絕檢討受害者!
▼鄭仲茵找出事件後法院的判決書當作反駁證據。(圖/翻攝自鄭仲茵臉書)
關於20年前的KTV事件,鄭仲茵小姐已於112年3月5日在Instrgram中澄清衝突始末,此前鄭小姐近20年來未曾公開提及此事,更無所謂抹黑攻訐消費,應予澄明。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91年度偵字20262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以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1年家護字第306號暫時保護令(附件二),陳君早有對鄭小姐實行暴力,方立有自白書承諾將負起家庭責任。
而陳君與鄭小姐爭執之時,竟全未考量鄭小姐身懷六甲,仍將其拉到包廂外,徒手毆打其頸部、面部致左前額紅腫擦傷、左顴骨處紅腫痛、上下唇擦傷、雙上臂紅腫、左手臂處擦傷等多處傷害,確有涉犯家庭暴力罪,可見陳君於Facebook粉絲專頁貼文避重就輕,刻意遮掩自身犯行,絕非報導、陳君所稱只有一個掌摑!又陳君於發文中自承雙方調解後互撤傷害告訴,可知雙方當時確互相有肢體衝突,且事後雙方均撤回告訴乃論之傷害罪告訴,鄭小姐根本未受刑事判決!
又關於特殊體徵乙節,陳君已自承為記者詢問,自始至終均非鄭小姐所指述。詎仍有數媒體、民眾未經查證引述前揭不實內容,稱鄭小姐多年抹黑陳君、因KTV衝突事件遭刑事判決、影射鄭小姐透露陳君特殊體徵等不實報導,已對鄭小姐造成聲譽及事業上之損害!爰代鄭小姐聲明如上,若再有涉此之不實報導,將提起加重誹謗罪之刑事告訴,裨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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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陳冠霖、鄭仲茵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