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庭妮父親陳奕樑,所經營的豪嘉食品從民國95年至今欠稅達到418萬元,陳奕樑卻表示自己年事已高,無力繳納418萬元稅金。法務部執行署強制執行,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於上週六(25日)將陳男送進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陳庭妮似乎不知道父親遭到管收一事,收到消息非常緊張,正在努力聯絡家人。
▼執行署人員偕同警方至台中住處壓解陳男。(圖/翻攝執行署彰化分署官網)
陳奕樑本來是從事水果經銷,後來以豪嘉食品經營冷凍肉品生意,陳庭妮18歲出道時,還因此被封為「肉品千金」。陳奕樑今年76歲,11年前開始從事冷凍肉品生意,設立「豪嘉食品有限公司」,但從民國95年開始爆發財務危機,於民國99年遭到廢止公司營業登記,至今陳奕樑還積欠國庫418萬元稅金。
陳男一直向相關單位表示「年事已高,無力繳納稅金。」法務部執行署彰化分署調查時,發現陳男將千萬現金匯到國外,且有履行義務能力卻故意不繳納。彰化分署去年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歷經多次抗告,最後終於證據充足,在本月1日獲台中高分院裁定准予管收,25日在台中市和平區住處拘提陳男,下午解送至彰化看守所執行。
法務部執行署彰化分署嚴正表示,對於陳男蓄意脫產、拒絕繳納欠稅等惡行,不會放棄任何追繳的機會,必定努力維護國家稅捐的公平正義,也持續對陳男進行管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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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父親欠稅418萬元遭管收 女星陳庭妮回應「訝異不知」盼給時間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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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執行署彰化分署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