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週刊文春」網路版今天報導,34歲的日本前桌球國手福原愛遭外遇對象前妻提起訴訟,要求總計1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40萬1671元)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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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愛為日本前桌球國手。(圖/翻攝自福原愛臉書)
日本週刊「女性SEVEN」2021年3月踢爆福原愛跟在日本商社工作的男性外遇,福原愛起初否認,但約4個月後,於7月8日就正式宣布跟丈夫江宏傑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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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愛與江宏傑於2021年7月8日離婚。(圖/翻攝自江宏傑臉書)
另一方面,福原愛外遇對象也在2021年11月2日跟妻子離婚,之後在福原愛購入、價值約3億日圓(約新台幣6549萬8127元)的新居開始同居生活。
週刊文春報導,福原愛外遇對象前妻今年8月5日對福原愛提告。根據起訴書,前妻針對兩人外遇行為,以及離婚帶給她的痛苦等,總計要求福原愛賠償1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40萬1671元)。
▼橫濱男前妻要福原愛賠償1100萬日圓。(圖/翻攝自福原愛臉書)
作為外遇證據,外遇對象前妻在起訴書中附上前夫跟她的LINE對話內容,及福原愛寫給外遇對象的「情書」等。
(封面圖/翻攝自新浪娛樂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