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女星張紫妍因被經紀公司強逼陪睡上百次,選擇於2009年當紅時走上絕路,讓不少粉絲十分難過。13年過去後,張紫妍經紀公司居然對相關藝人與南韓政府提告求償共10億韓元(約2247萬元新台幣),引起各界譁然。
▼張紫妍於2009年時走上絕路。(圖/翻攝自韓網)
演出《流星花園》走紅的張紫妍,原本事業前途光明,一致被粉絲們看好未來發展,沒想到卻於2009年3月被發現在住處自戕,並留下遺書,控訴長期遭到經紀公司逼迫陪酒、先後為31名男性共提供百次以上的性服務,甚至於父母的忌日都得服從命令,否則便會遭到毒打。承受不住壓力的張紫妍,最終於住處走上絕路。
事件發生多年後,直至2018年時案件才重啟調查,不過,涉及此案的高層人員皆未受到刑罰,只有經紀公司的社長金承勛被判刑,被罰款2400萬韓圓(約53萬新元台幣)。對於此審判結果十分不滿的韓國網友,曾超過60萬人聯署要求重審案件,可惜的是,最終檢察歷史委員會仍表示,在沒有確切證據的狀況下,難以重新審理,案件最終不了了之。
▼張紫妍案中,只有金承勛被判刑。(圖/翻攝自sedaily)
根據韓國媒體《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判刑的4年後,金承勛昨(2)日時分別對曾被指稱為背後推手的李美淑求償5億韓元、女星宋善美求償2億韓元、南韓政府求償3億韓元,共10億韓元(約2247萬元新台幣)。
金承勛指出,他要揭開張紫妍事件的內幕,並控訴李美淑惡意將「張紫妍的陪睡日記」外流給某導演,之後在事件爆發後,更為了不被判刑而將罪都推給他,同時還試圖敲詐。
▼金承勛指出,李美淑為了推罪而將責任都推給他。(圖/翻攝自nocutnews)
除了李美淑外,金承勛也指控旗下藝人宋善美誹謗名譽,並控告南韓政府,他表示,「真的沒有強迫張紫妍陪酒或陪睡」,但法院在證據不足時卻仍相信張紫妍師妹尹智吾的證詞,導致他精神受到損害,因此決定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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