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和弦和陳德修因歌曲《夠愛》版權鬧上法院,2021年法官認定作曲人是陳德修,謝和弦及其妻擔任負責人的馬槽音樂,多次侵害陳德修的重製權、公開傳輸權、姓名表示權及名譽權,一審法院判賠39萬及法定遲延利息並需刊登蘋果日報及中國時報澄清;謝和弦及馬槽音樂不服上訴,上月30日,二審判決出爐,法院維持原判,至於登報澄清則因蘋果日報收攤,改在中國時報上刊登即可。對此,謝和弦經紀人、老婆陳緗妮回應,「我們這邊的律師還沒有和我們討論,因此不方便回應。」
▼謝和弦因歌曲版權問題和陳德修鬧上法院。(圖/翻攝自謝和弦臉書)
謝和弦和陳德修2007年曾共同創作歌曲《夠愛》,但2020年謝和弦重新製作改名《夠愛2.0》卻單獨掛名詞、曲創作人,雙方因此為版權鬧上法院;一審謝敗訴後提起上訴,二審判決今年6月30日出爐,謝和弦上訴遭駁回,謝及馬槽音樂仍需賠償39萬元以及法定遲延利息,與一、二審訴訟費用;至於是否還要上訴,陳緗妮則表示需要和律師討論後才能確認。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判決 」上載明上訴人為謝和弦公司「馬槽音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則為老婆陳緗妮(原名陳莉涵) , 判決主文記載:「原判決主文第三項廢棄。上開廢棄部分,上訴人馬槽音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及謝和弦應連帶負擔費用,將本判決附件所示「澄清啟事」,以字型十二號以上、面積十公分乘以十二公分以上,刊登於中國時報娛樂版(B1)一日。其餘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連帶負擔。」
▲▼謝和弦二審敗訴。(圖/翻攝自司法院/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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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謝和弦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