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波特王」(Potter King)和前公司聚暘新媒體的糾紛近來鬧得沸沸揚揚,更是和「Mars火星叔叔」隔空槓上,引發軒然大波。波特王指控前公司積欠酬勞、限制每月拍片的數量及刪除他臉書文章。對此,聚暘媒體今(16日)做出7點聲明,強調若協調不成,將進入司法訴訟程序。
▼聚暘媒體發聲明澄清。(圖/翻攝自Mars 火星叔叔臉書)
聚暘媒體在臉書發文,首先透露在波特王發函要求移除「波特王 Potter King」粉專管理員之要求,但由於經紀合約尚未屆滿,波特王在合約期間單方面通知終止合約,效力仍有爭議。另外,澄清7點事項:
1、針對波特王控訴的拖欠款項,聚暘媒體強調是因為客戶延誤付款,以致於公司需為財務上調度而影響對旗下藝人支付分配款之時程,並非針對他一人,而且之後向波特王說明後,也於今年3、4月間給付完畢,未再積欠任何款項。
2、波特王的合約並非單純之委任契約,除藝人經紀外,尚具有合作之關係,屬於商業模式之操作,自然有審議影片內容及業務指導之權力,在商業合作範圍內,藝人的拍片內容應該配合公司的業務考量,不應毫無限制任由藝人發表製造對立話題的影片,導致公司業務受到廠商誤解而有影響。
3、波特王除了合約所簽署之分潤比例外,亦領有公司每月給付之肖像授權費,即為橙姑娘商城之廣告或代言之對價,波特王卻稱橙姑娘公司推薦商品廣告是完全免費,有失厚道。
4、波特王聲稱因流量帶給公司收入,一路購置2間商用辦公室及1間住宅,並非事實,實情為波特王在加入成為公司旗下藝人前,全體員工已共同努力,創造亮眼營收。
▼波特王控訴聚暘媒體欠款。(圖/翻攝自波特王臉書)
5、有網友提及波特王是因為頻道之系列「粉紅月報」,才會解除契約,聚暘媒體嚴正聲明,部分網友之臆測絕非屬實。
6、聚暘媒體強調,波特王的名稱在投入資金負責規畫及經營前,從未做過任何商業使用,粉專能達到100多萬絕不是單方面的功勞。然而,波特王澄清影片口口聲聲提到自己為公司賺了多少錢多少錢等等話語,完全抹煞幕後團隊的努力。
7、最後,聚暘媒體重申,與波特王的合約期限尚未屆滿,波特王先生單方終止合約的行為並無法約束公司,波特王卻另行開設「波特王好帥」,已有違反合約之情。
聚暘媒體指出,雙方爭議原屬內部事項,歷經2次協商未有結果,但波特王竟先在網路揭露爭議,不實指摘公司多處不是,造成各界爭議,也對公司名譽產生不良影響,故發聲明澄清,「而證據會說話,雙方爭議若最終協調不成,將進入司法訴訟以祈公正之法院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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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波特王控拖欠酬勞 前公司親上火線「7聲明澄清」:證據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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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波特王 Potter King、Mars 火星叔叔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