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胡睿兒被控夜店撿屍性侵,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定讞,109年7月間入獄;矯正署官員今天證實,日前通過胡睿兒的假釋申請,近期可望出監。
▼藝人胡睿兒遭控夜店撿屍,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圖/翻攝自胡睿兒IG)
胡睿兒被控於民國107年6月間在台北市信義區一家夜店飲酒而結識被害女子,2人離開夜店到大樓樓梯間時,女子酒醉癱軟,趴在胡睿兒身上,胡睿兒見女子酒醉無力反抗,乘機性交得逞。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胡睿兒以新台幣4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但法官審酌被害人未完全原諒等因素,判胡睿兒2年徒刑,不給緩刑;胡睿兒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駁回;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胡睿兒近期假釋通過。(圖/翻攝自胡睿兒IG)
胡睿兒於109年7月21日報到入監,去年9月首度申請假釋,但遭矯正署以社會觀感不佳等理由駁回,胡睿兒今年1月再度提出申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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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