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名嘴全嘉莉在同為媒體人的丈夫陳萬達過世後,領走其郵局存款72萬元,遭女兒提告。台北地院審酌全女承認犯行,並拿283萬元與女兒達成和解,依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判處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給予緩刑2年,可上訴。
▼資深名嘴全嘉莉在同為媒體人的丈夫陳萬達過世後,領走其郵局存款72萬元,遭女兒提告。(圖/翻攝自全嘉莉粉絲團臉書)
全女的丈夫陳萬達罹患腦癌於2019年12月14日病逝後,她持陳男的郵局提款卡,分12次提出72萬元,女兒發現後報警處理。全女在偵查時辯稱,她提錢是為了支付丈夫的醫療與喪葬費用,否認犯罪。但檢方認為,她對亡夫存款並無合法保管權源,認定她所為應屬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詐欺取財行為,依法起訴。
北院審理時,全女自白犯罪,並與女兒以283萬元達成和解也已履行完畢;法官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應無再犯之虞,女兒也同意給她緩刑,故依法判刑、給予緩刑機會。
▼北院審理時,法官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故依法判刑、給予緩刑機會。(圖/翻攝自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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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名嘴全嘉莉盜領亡夫72萬 認罪並給女兒283萬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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