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好慘!抖內正妹直播主120萬 被甩還要賠50萬元

聽新聞

現代直播平台相當多,許多人都會以此來展現自己,知名直播主嵐嵐(現改名為嵐玥)就因為火辣的身材吸引許多網友追蹤,在IG上還擁有逾7萬名粉絲,然而卻有一名工程師在抖內120萬後自認陷入愛情陷阱,雖然雙方約定和解,但工程師不得洩密,然而嵐嵐卻發現此事登上了媒體版面,認為工程師違約,因此將其怒告上法院。

 

▼嵐嵐經常在社群媒體放上自己的性感照。(圖/翻攝自嵐嵐IG)

先前《鏡週刊》曾報導嵐嵐以自己工作壓力很大、稱呼「寶貝」、一起出國旅遊等手法,對粉絲灌迷湯,誘騙一名張姓工程師以為自己在和對方交往,貸款抖內120萬元,沒想到張男在半年內只和嵐嵐見面約會5次,事後被詐乾積蓄後,就遭到封鎖,讓他瞬間頓悟自己是陷入愛情陷阱裡,甚至後來還得知另一名領有殘障手冊的男粉絲也是受害者,嵐嵐明知男粉絲經濟狀況不佳,卻照樣狠心裝可憐欺騙。

雙方也因此鬧上法院,不過後來兩人以38萬5000元和解,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判決書指出雙方和解時有約定必須保密,但嵐嵐認為報導卻將和解金額寫出,明顯是他跟媒體洩密,而且還出現了雙方私聊的對話截圖,因此便向法院提告工程師。

 

▼張姓工程師以為自己在和嵐嵐交往,決定貸款抖內120萬元。(圖/翻攝自嵐嵐IG)

對此,工程師則解釋自己在2019年3月的時候被嵐嵐提分手,之後便找不到人影,最後他直接在公開場合找她才願意談,最後雙方在9月簽下和解書,而這期間他都有跟朋友談及此事,但簽完和解書後都沒再提過,認為可能是朋友洩密給媒體,至於報導中所刊載的對話截圖也是在簽和解書前流出。

 

▼台北地院判張男需賠償50萬元。(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最終台北地院法院審酌後,認為媒體報導時寫出了38萬和解金額與實際金額僅差5000元,雖然不完全一樣,但相當接近,明顯是工程師自己提供的,因此依照和解書的保密條約,判定工程師必須賠償嵐嵐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嵐嵐IG)

直播 嵐嵐 嵐玥 工程師 法院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朝野開戰Live/防選罷法三讀!綠委破窗佔立法院議場

朝野開戰Live/防選罷法三讀!綠委破窗佔立法院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