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加拿大男星吳亦凡因多次誘姦少女與酒桌選妃,不但遭到各代言品牌撇清關係與他停止合作、演藝事業也停擺,遭大陸官方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青年工作委員會正式發出封殺令,昨晚北京朝陽公安分局更通報已將他刑事拘留。綜合陸媒報導,吳亦凡有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追隨多年的死忠粉絲也紛紛脫粉,在他的微博上留下噁心、人渣等評語。
▼男星吳亦凡已被刑事拘留。(翻攝自吳亦凡臉書)
微博粉絲頁面的「吳亦凡超話」目前已被關閉,然而稍早時,鐵粉的脫粉行動也已證明了他民心盡失的慘狀,包括被罵「垃圾玩意」、「不是失望不失望,我覺得噁心」、「人渣」等語。根據陸媒報導,吳亦凡雖被刑事拘留,但此時的他還只是犯罪嫌疑人,公安與檢查機關、法院等三個環節都還有可能認定他的行爲不構成犯罪,只有等到法院判決生效後,才能說他有罪。
▼微博粉絲頁面的「吳亦凡超話」目前已被關閉。(翻攝微博)
然而,若強姦罪名成立,吳亦凡的罰則可能會很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婦女,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少女,以强奸論,從重處罰。從目前披露的消息,吳亦凡案的受害人可能不止一人,因此他極有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稍早時粉絲在「吳亦凡超話」上的脫粉留言。(翻攝微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來看,雖然他是加拿大籍,但是根據屬地管轄原則,只要在中國境内犯罪都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此,他會在中國接受調查和審判並服刑,不會被引渡回加拿大。原因在於雖然中國已與25國簽訂引渡條約,但這些國家中沒有包含加拿大。
刑期屆滿之後,一般來說,在中國境内犯下强奸重罪的外國人,法院會附加一條刑滿釋放後驅逐出境,並且限制在一定時間内不准入境。也就是说,吳亦凡如果被判有罪,很可能在中國境内服完刑後被驅逐出境,而且一定時間内不能再近入中國境内。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延伸閱讀
吳亦凡涉嫌強姦罪 遭北京公安局刑事拘留
【媽寶渣男吳亦凡】吳亦凡桃色醜聞難用錢打發 媽媽溺愛鋪就成魔路
【媽寶渣男吳亦凡1】3.5億邀吳亦凡上節目還不夠 電視台多砸2,500萬讓媽媽血拚
【全文】媽媽寵兒頻花錢擺平 選妃渣男吳亦凡成魔之路
●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吳亦凡可能被判10年以上並驅逐出境 鐵粉灌爆微博痛罵人渣
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封面圖/翻攝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