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正妹施柏薇,因抗癌過程感動眾人,當時吸引不少人支持打氣,遺憾的是施柏薇最後仍不敵病魔過世,而前夫黃國峰竟在她離世後,發文指控她離婚前通姦,老公王孝文聽聞後氣得發文反擊,結果最後反遭前夫控告誹謗、違反個資法,一、二審皆被判刑,但是在經過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其判決有誤,撤銷並發回更審,而王孝文日前也在臉書提及此事,「終於還給我公道」。
施柏薇在2016年與丈夫奉子結婚,卻在一個月後罹患淋巴癌三期,進行自體幹性胞移植手術後,身體每況愈下,5月不幸去世,而王孝文在她離世後,天天藉由文字吐露對愛妻的思念。而為了完成老婆遺願,他甚至獨自騎車環島,並在後座背包貼上一張與亡妻合比愛心的照片,PO文寫下:「就算妳不在,也要代替妳的腳,帶妳走到每個妳喜歡的地方」。
日前王孝文在臉書發文表示,「剛剛接到法院通知了,他們XX一家人,從妳離開吿了我快四年的時間,終於在最高法院審理下給了我一個公平,現在我會好好的把這些事情完成不讓你擔心,我會花錢請個好一點的律師將他們給我的痛苦還回去」,他也感性表示,過去曾對老婆說道,「只要妳好了!妳想去哪裡、妳想要去幾次,我們都去」,沒想到最後只剩下他一個人幫老婆圓夢。
▼兩人歷經風雨,嚐過許多酸甜苦辣。(圖/翻攝自那個抗癌的幸福小女孩-薇薇臉書)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院審理時,王男否認犯罪,但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有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與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而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王男有罪的部分頗有疑義,無法證明王男發文有觸及《個資法》及恐嚇危害安全的部分,也認為王男指摘並非無理,因此6月底撤銷王男有罪判決,發回台南高分院更為審理。
▼王孝文相當思念老婆。(圖/翻攝自王孝文臉書)
事實上,施柏薇在世時曾為此事發文,「我知道家醜不能外揚,但這家人逼我走投無路了」,內容提到關於前夫要跟她拿贍養費的問題,「我知道你會看我動態,那請你站在一個思念孩子的媽媽立場想想,不用我說你也知道,我們曾經在一起9年的光陰,你很清楚當初我沒滿14歲就跟著你了,你說兩人要長期在一起就要有正常男女關係,我因為愛你所以願意把全部都給你,即使鬧上警局你媽媽還頤指氣使的說:『誰知道她的處女膜是誰用破的』」,讓她聽聞後完全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