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娜娜和張韶涵今(30)日將登上大陸「十一國慶」晚會舞台,並與香港、大陸藝人高唱《我的祖國》等歌曲,引起台灣網友討論。對此,知名作家朱宥勳也看不下去開砲了。
朱宥勳昨(29)日在臉書發文,文中先是引用了網友的留言提到,「歐陽娜娜這種等級的藝人要是上台灣的國慶舞台,台灣人也是要去抗議的好嗎?」似乎對於這番言論也相當有感,他直言在得知歐陽娜娜要登上央視時「不禁為央視感到悲涼」,甚至諷刺地說道,「親中藝人不是很多嗎?怎麼會輪到這種咖了?統戰統成這樣也太沒面子了吧。」
▲朱宥勳發文諷刺歐陽娜娜。(圖/翻攝自朱宥勳臉書)
歐陽娜娜登上央視舞台消息曝光後,隨即引起兩方說法論戰,黃立成28日在臉書發文力挺她,他認為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國家,「你想唱什麼就唱什麼」,並表示若政府不支持娛樂文化,當藝人自己另謀出入時,就不應該管他們。然而,主播張雅琴持反對意見,她日前在播報在《年代晚報》時直言,「自由的手是不能伸到別人鼻子上,妳要追求妳的成就,但不能踩在別人身上。」更氣憤痛批「妳真的不要拿中華民國國籍,台灣不少妳一個。」
▲張雅琴嗆歐陽娜娜「台灣不少妳一個」。(圖/翻攝自年代新聞YouTube)
而針對歐陽娜娜的行為,文化部28日表示,陸委會已將依法查處是否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依陸委會認定,如果相關行為涉文化部主管事項,文化部將配合陸委會依法核處。文化部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若認定違反規定,將會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封面圖/翻攝自歐陽娜娜微博)